人物推荐细则
(一)推介作品须为2019年10月16日至2020年10月31日期间刊发的新闻作品,由各企业总部宣传部门和各新闻媒体单位负责统一报送。
(二)每家单位(指总部)和中央企业媒体联盟理事单位每类作品(不包括国际传播作品)最多可推介30件作品参评项目。同一作者(含合作)的作品不超过2件(组)。
(三)文字类作品须报送推介材料(电子版)。加盖公章推荐表扫描件和作品通过附件上传。联系人:田建,电话:13526955569。
(四)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。推介作品如发现有抄袭、虚假、失实等行为,一律取消推介资格。
管理维护:国务院国资委新闻中心 国务院国资委总机:010-63192000 京ICP备05052109号
国务院国资委地址: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 邮编:100053